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高端锂离子电池二期项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李部长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高端锂离子电池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新能源产业园,龙能科技产业区。
建设规模:年产7亿安时高端锂离子电池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该工程利用厂区现有3.5亿安时高端锂离子生产线厂房空置区域直接安装生产设备投入生产,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3.5亿安时高端锂离子生产线项目,不再单独建设。
四、类比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类比企业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日期 |
类比调查 |
牛绪佳 |
2018.4.22 |
报告书编写人 |
郭翠翠、牛绪佳、杨杰 |
2018.5.8 |
类比企业陪同人 |
李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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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1、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
1)配料车间:拟建项目在正极配料时,将PVDF加入NMP溶剂中搅拌溶解,制得PVDF溶液,再逐次加入导电剂(KS、SP)和主材料并高速搅拌。
此工艺过程由于物料为粉末状,加料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逸散,正极岗位工可接触到石墨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和原料中存在的有害物质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负极配料极使用水性配料工艺,除使用溶剂和物料不同外,搅拌方式和输送方式与正极大致相同,因此负极岗位工可即接触到石墨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危害。
2)涂布车间:使用slot-die计量模头挤压涂布方式,管道中的浆料通过精密计量泵控制流量,通过模头精确均匀分配并将浆料转移到集流体上,进入烘箱,通过循环风加热方式,除去浆料中的溶剂成分后干燥,形成连续整张的电极,在涂布机尾部复卷成整卷电极。第二面也采用同样方式涂布后,形成两面均匀敷料的电极。
此工艺过程正极岗位操作工可接触到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负极岗位工可接触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3)辊压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将正反面涂好浆液的正极板压缩 ,此工艺过程正极岗位操作工可接触到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负极岗位工可接触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4)模切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将压缩后的正极板通过分切机切割成合适宽度的小卷电极,此工艺过程正极、负极岗位工均可接触到其他粉尘(模切极板时产生的粉尘)、β射线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5)组装车间:通过操作叠片机正负极极片和隔膜按照负极-隔膜-正极-隔膜-负极的方式以Z字型叠放成型并贴好固定胶带。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X射线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此外在封装、喷墨时还可接触到喷码机作业时产生的丁酮、噪声危害。
6)烘烤车间:通过操作烘烤机将叠片极片在真空烘箱的高真空和一定温度下,脱去大部分水分,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高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7)注液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将电解液从注液口注入电池,抽真空加速电解液渗透后,再将注液口封装闭合。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电解液挥发产生的氟化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8)压力化成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将电芯在高温加压的状态下充电,初步形成SEI膜。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高温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9)分容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对电芯进行充放电测试其实际容量,并根据实际容量分级。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X射线及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10)包装车间:通过操作设备对电池分包,装箱。此工艺过程岗位工可接触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其他工程
1)化验室:该室主要负责现场取样(原辅材料、产品、成分含量鉴定),在此工作开展中,化验员在现场取样时可接触到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在化验室质检分析时可接触到微量的化学药剂氢氧化钠等的危害。
2)储运车间:在成品库存放、外送、记录以及罐区、泵房巡检过程中,岗位工可接触到物料中的粉尘及各类泵产生的噪声等危害。
3)动力车间:在空压机、泵开启、巡检,设备查看以巡检作业时,岗位工可接触到各类泵产生的噪声等危害。
4)供电系统:在为各车间、工段分配、输送电源及巡检工程中,岗位工可接触到工频电场、噪声等危害。
5)水处理系统:为污水处理站、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备巡检、污泥池的清淤作业中,岗位工可接触到污水沉淀池下存在的硫化氢及各类泵产生的噪声等危害。
事故状态下检维修作业
事故状态下,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修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和电焊烟尘及工作现场存在的危害。
2、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
根据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我单位通过类比分析、检查表法等,经综合分析做出评价结论如下: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二十五条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2)通过对类比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报告,结合拟建项目工程分析,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因素:石墨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氟化物、硫化氢、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丁酮、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放射性因素:β射线、X射线等。
(3)从类比检测结果看,各岗位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采取的防护设施: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拟设置的防尘防毒、防噪振动、防暑降温施。根据类比检测数据预测显示,采取的防护措施在施工阶段落实后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拟建项目建设单位拟按照其规章制度执行,能按照不同的工种、工作环境及不同的劳动条件,给劳动者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的防护用品在质量、数量、配置方式、地点等方面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相关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拟建项目未在正极配料车间、储运车间针对NMP、PVDF泄漏造成N-甲基吡咯烷酮急性中毒、聚偏氟乙烯中毒设置冲淋、洗眼设施。未在注液车间、储运车间针对电解液泄漏而引发的氟化物中毒设置气体防护柜,未在硫化氢的场所(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空气呼吸器,氧含量、硫化氢检测仪,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应急救援演练,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若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补充完善,并在施工阶段落实后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7)综合评价: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方面有不符合项,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补充完善后,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预评价总结论: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预测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8年6月9日,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在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会议室召开《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高端锂离子电池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评审组由三名专家组成。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的汇报,并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进行了核查。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高端锂离子电池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由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评价单位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报告书编制合法。
2、项目的评价工作和报告书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8010-2013)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本充分,报告书内容基本全面。
存在的问题:
1、本拟建项目缺委托关系的描述;
2、个别职业病防护措施及针对性不够;
3、部分正文与资料性附件互为支撑作用不强;
4、其他意见详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评审结论:通过报告书。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51-3064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