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09 09:12:03    文字:【】【】【

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现对“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工业园区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新增占地面积约179.6亩,规划建设一套日处理原料气200×104m320℃,0.101325MPa·A)的工艺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78605.54万元,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气的净化处理、液化和储存三个过程,其中天然气液化采用混合制冷工艺技术;产品为液化天然气(下文简称LNG),预计产能约194.4m3/d20℃,0.101325MPa·A),依托现有厂区内的120000m3LNG常压储罐作为存储设施。

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各类工艺废气。其中胺液闪蒸罐闪蒸气、稳定塔不凝气、BOG回收单元部分尾气(含储罐区和装车站蒸发气)、重烃储罐闪蒸气等作为导热油炉燃料综合利用;胺解吸塔酸性废气自塔顶高空排放;燃气导热油炉烟气自15m高排气筒排放;供热、供暖锅炉燃料燃烧废气自锅炉房配建的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总的来讲,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各类废气经过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废水等。脱水工序由分子筛吸附、再生脱的少量冷凝水,由于MEDA溶液由脱盐水配置,因此该部分废水较为清洁,含有的污染物甚微,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置;燃料气分离器液相部分进入废液收集罐,定期外运处置;循环系统排水、脱盐水/软水系统含盐水、锅炉排水等清净下水除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降尘外,其余用洒水车拉运至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用于煤场洒水降尘和拌煤使用;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少量冷凝水,经罐车拉运至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2200m3(其中分格出约1100m3有效容积用于存储软化脱盐水处理废水,保证事故水池容积不做它用)的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事故污水,待事故结束后,LPG防火堤内和事故水池内的事故污水计划送至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空压机、泵类,在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气过滤分离出的粉尘及机械杂质、胺液循环系统定期更换的废MDEA溶液、脱水塔定期更换的废分子筛、脱汞塔定期更换的废脱汞剂、低温重烃分离单元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脱盐水系统及软水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料、废树脂、空压制氮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料、PSA解析装置废吸附剂,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厂内职工区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分区,并严格按照《石油化工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及时对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可有效减少渗入地下的污染物量,正产生产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采用的工艺先进、选用的设备成熟可靠。针对项目运行期间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行,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可以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园区内建设环境可行。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主任/13323536997

(2)环评公司

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9513060573/42118151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请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八楼或登录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news/class/)查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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