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BOG提氦装置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11 16:17:42    文字:【】【】【

 

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BOG提氦装置示范项目”

 

 

 

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现对我公司“BOG提氦装置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工业园区县城功能区二期,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工厂东侧公司所属空地内。通过建设一套BOG提氦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对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LNG生产过程中产生的BOG气体进行提氦,并对提取的氦气进行氦液化,生产液氦产品。该装置的BOG处理量约为600Nm³/h0℃,101.325kPA;以下同),生产的液氦产品约为400L/d。约427.34Nm³/h的提完氦的BOG返回液化厂去下游利用。项目自建一座控制室,一座非防爆厂房。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建设单位已有天然气液化工厂。装置无新增定员。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盐池县工业园区县城功能区二期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13323536997

三、委托的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人:杨亚升    联系电话:0951-30645960951-3060976(传真)

电子邮件:903060825@qq.com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

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室内计算以及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本信息公告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该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踏勘:①工程查勘②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状况调查③社会经济状况调查④资料购置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污染气象观测。内业工作:①资料归纳整理②工程分析③环境空气影响评价④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⑤噪声环境影响评价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⑦环境风险分析⑧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⑨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⑩图件编绘、报告编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3.本项目应注意的环境问题;4.本项目建设和生产对当地环境的影响;5.本项目的实施对您的工作及生活是否有影响;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8611

浏览 (3666) | 评论 (0) | 评分(0) | 支持(0) | 反对(0) | 发布人:chen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5-2023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ICP备1300082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