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医院宁夏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相关要求,对上海东方医院宁夏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东方医院宁夏医院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永胜东路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1651万元,规划建筑面积448984m2,包括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并以肿瘤、血液病、呼吸道、心脑血管等疾病为核心、集中医体验、家族遗传病基因筛查等为一体,共设置3065张病床。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德佑安康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87771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3060573
联系人:冯工
E-Mail:95804858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监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项目?
⑵您是从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⑶您认为现在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⑷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⑸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如何?
⑹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选址和开工建设?
⑺您对该项目建设,是否还有其它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