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荣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减水剂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结论公告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5 09:58:40    文字:【】【】【

“宁夏荣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减水剂生产线”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结论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现对我公司“宁夏荣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减水剂生产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结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于吴忠市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为年产2.5万吨萘系减水剂(粉剂)及年产2.5万吨萘系减水剂(水剂),二期项目为年产年产2.5万吨萘系减水剂粉剂、年产2.5万吨萘系减水剂(水剂)及年产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水剂),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萘系减水剂生产线及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等辅助生产设施,并同步建设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萘系减水剂的合成分为四个步骤:磺化反应、水解反应、缩合反应、中和反应。本项目直接使用液萘,不设熔萘工序。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利用聚羧酸减水剂(固体)、白糖、水和葡萄糖酸钠,在常温常压下搅拌溶解2小时后生成成品,该过程为物理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成品储存在成品储罐中,然后对储存罐内成品进行取样分析检验,检验合格后出货。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2、产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3、高噪设备对声环境的影响;4、非正常排放对大气、水环境造成影响;5、环境风险影响;6、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三、工程拟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萘系减水剂生产反应釜排放的少量废气、减水剂产品干燥粉尘、燃气燃烧废气、热风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其主要污染物为甲醛、甲醇、二氧化硫、萘蒸汽、烟尘、氮氧化物、油烟废气等,经过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其影响是可接受的。

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设备检修清洗、管道尾水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回用,废气净化塔排污水回用于水解和缩合用水,项目外排废水仅为循环水池排放的污水、实验室检验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噪声:在设计中对产生高噪声的泵类、风机等振动设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值降到85dB(A)以下,通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及危险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银催化剂、萘废包装、废编织袋、生活垃圾等都进行了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环境风险: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工艺先进、选用设备成熟可靠。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满足环保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了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荣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基地

联系人:王春荣        联系电话:18966919598

六、委托的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人:杨亚升        联系电话:0951-30645960951-3060976(传真)

电子邮件:90306082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宁夏荣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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