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0 16:09:25    文字:【】【】【

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联系人:陈廷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建设规模: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60万吨/1#精制煤焦油改质装置、5000/年硫磺回收装置、2000标立方米/小时甲醇裂解制氢装置、污水处置装置、仓库、罐区、消防站、变配电室等生产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60万吨/1#精制煤焦油改质装置、5000/年硫磺回收装置);储运工程(原材料及产品罐组、罐区泵房及汽车装卸车设施);公辅设施(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空分空压站、凝结水及热水站、车间值班楼、中心化验室及环保检测站、三修厂房等)。
四、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   本项目报告编制主要人员一览表

人员分工

时间

姓名

资料收集

2016.3

魏汉卿

类比检测

 

引用资料

报告书编写

2016.4-6

杨汉波、陈凯、范娇、魏汉卿、吕玉琴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廷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1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表

评价单元

工种

/岗位

接触

人数

工作地点

接触因素

接触时间/h/d

作业内容

煤焦油加氢单元

预处理

外操工

班长1/班;

外操工8/

4班合计36

常压塔、原料油缓冲罐、油水分离罐、加氢精制进料缓冲罐、减压塔、氨水罐、预处理机泵区

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戊烷、辛烷、萘、酚、甲酚、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氨、氯化氢、碳酸钠、煤焦油沥青挥发物、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1小时巡检1次,每个巡检点位停留5min

操作、巡检

反应部分

加氢精制缓冲罐、加氢精制反应器、精制加热炉、循环氢压缩机、加氢裂化进料缓冲罐、裂化反应器、精制热高压分离罐、精制冷高压分离罐、循环氢缓冲罐、荒煤气制氢装置、硫化氢汽提塔、酸性水汽提装置、精制反应机泵区

溶剂汽油、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戊烷、辛烷、萘、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氯化氢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分馏部分

回流罐、分馏塔、2#轻质煤焦油汽提塔、分馏机泵区

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戊烷、辛烷、萘、氯化氢、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沥青成型部分

高位槽、链板输送机、洗涤塔、沥青成型机泵区

溶剂汽油、煤焦油沥青挥发物、其他粉尘、高温、噪声、紫外辐射

中控

内操工

4/班;4班合计16

中控室

噪声

8h/d

监盘

煤焦油改质单元

预处理

外操工

班长1/班;

外操14/

4班合计45

脱氧塔、预加氢缓冲罐、预加氢脱氯反应器、高压分离器、低压分离器、轻油分馏塔、分馏塔、脱硫塔、机泵区

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戊烷、辛烷、萘、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氯化氢、碳酸钠、氧化锌、氧化钙、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1小时巡检1次,每个巡检点位停留5min

操作、巡检

连续改质

改质循环氢压缩机、第一改质反应器、第二改质反应器、第三改质反应器、第四改质反应器、改质加热炉、改质汽油脱氯罐、稳定塔、PSA装置、机泵区

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液化石油气、戊烷、辛烷、萘、氯化氢、氧化锌、氧化钙、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2、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

由于国内尚无已投产生产的同类工程,故本次评价主体工程及储运工程与化验室环保监测站采用风险评估法对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公辅工程采取类比法进行分析。

2. 1职工长期接触毒物的职业病危害评估

本次评价根据评价单元划分,对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60万吨/1#精制煤焦油改质装置、5000/年硫磺回收装置、储运工程进行预测评估。

2. 1.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查阅相关资料,对本项目化学性有害因素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具体分级见资料性附件表F4-1.

根据危害分级结果,本项目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硫化氢、氨、氯化氢、煤焦油沥青挥发物、一氧化碳、二氯乙烷;中度危害(Ⅲ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二甲苯、甲酚、二硫化碳、碳酸钠、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轻度危害(Ⅳ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戊烷、辛烷、萘、酚、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氧化锌、氧化钙。本项目自动化水平很高,作业方式基本都是巡检作业,正常工况下,化学有害因素接触时间较短,接触水平较低。

2. 1.2化学有害因素预测结果分析

作业人员长期接触的化学毒物危害因素主要是由于设备和管道密封不严造成化学毒物危害因素逸散到工作场所而导致。本次评价工作场所化学毒物在作业厂所中的逸散量采用《环境统计手册》中生产设备和管道不严密处的散发量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然后采用修正后的高斯扩散模式进行预测。

本次评价选取区域年平均风速2.5m/s和静风(<0.5m/s),最大频率稳定度D类稳定度气象调价下进行预测评估,预测结果由软件大气环境预测工具Screen3 System中工业污染扩散模型(面源)完成计算。

本次预测对各装置1m2m3m4m5m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硫化氢扩散水平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显示:

化学毒物是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预测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及重点关注的的化学毒物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硫化氢等。

本建设项目的化学有害因素几乎存在于每个生产单元。但从分析结果来看需要重点关注的生产区域为:

⑴煤焦油加氢单元

原料预处理:常压塔、减压塔、加热炉、常压塔油水分离器、减压塔油水分离器;

反应部分:加氢反应器,深度加氢反应器,精制热高压分离罐,裂化热高压分离罐,热低压分离罐;

分馏部分:硫化氢汽提塔,分馏塔,2#轻质煤焦油汽提塔;

⑵煤焦油改质单元

预处理:脱氧塔,预加氢反应器,脱氯反应器,高压分离器,低压分离器,脱硫塔,轻油分馏塔;

连续改质:改质一、二、三、四反应器,稳定塔;

催化剂再生:再生器;

后分馏:脱庚烷塔,脱戊烷塔,二甲苯塔;

芳烃精制:精制蒸馏塔,溶剂回收塔,溶剂再生塔,非芳烃蒸馏塔;

芳烃精馏:苯塔,甲苯塔;

异构化:脱异戊烷塔,加氢反应器,异构化反应器,非芳切割塔;

PSA部分:吸附塔;

⑶硫磺回收单元

酸性水汽提:脱气罐,脱硫化氢塔,脱氨塔;

溶剂再生:干气脱硫塔,闪蒸罐,溶剂再生塔;

硫磺回收:一级反应器、二级反应器、加氢反应器,急冷塔,尾气吸收塔;

⑷储运单元

原料:煤焦油储罐,1#精制煤焦油储罐,甲醇储罐;

中间原料:煤焦油加氢装置反应中间原料储罐,非芳储罐,异构化中间罐;

产品:2#精制煤焦油储罐,重芳烃储罐,异构化非芳储罐,拔头油储罐,液化气储罐,苯罐,甲苯罐,二甲苯罐,尾油罐,轻污油罐,重污油。

根据风险评估预测结果分析,在正常情况下,由于设备不严密而逸散到作业场所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硫化氢在设备下风向5m内,呼吸带高度(1.2m)处,年平均风速(2.5m/s),D类稳定度条件下浓度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计对职工影响较小。

发生泄露等事故时,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企业要做好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由于本项目涉及的化学毒物较多,要求企业必须重视检修工况职业健康危害,特别是需要人员进入装置内时,必须为职工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例如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和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在高浓度环境中作业时,要求佩戴空气呼吸器。不慎接触其液体,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水冲洗皮肤、眼睛,转移到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就医治疗。

2. 2物理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物理危害因素为噪声、高低温、工频电场及紫外辐射,本报告主要对噪声危害进行预测。

㈠噪声

根据预测,煤焦油改质单元在距装置5m以内噪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85 dB(A)的要求,会对巡检人员造成危害,企业要重点关注噪声防治,特别是机泵、压缩机、空冷器等高噪设备处的巡检工人防护,要为职工配备耳塞的个人防护用品。

㈡高温

本项目可能产生高温热辐射的工作场所主要存在于加热炉、换热器、余热锅炉、蒸气管网等装置。根据企业设计,该类生产场所全部为露天设置,生产区通透性较好,设备包裹隔热材料,预计该类工作场所高温能够满足职业卫生要求。但由于本项目所在地夏季极端高温达41.4℃,夏季露天巡检及维修等作业时,可能受到高温和太阳热辐射的职业病危害。建议企业必须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㈢工频电场

本项目可能产生工频电场的工作场所主要存在于变配电系统。根据企业设计,该类生产场所自动化水平高,无人值守,仅需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作业,接触时间较短;预计该类工作场所能够满足职业卫生要求。

2. 3粉尘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分析

本项目可能产生粉尘危害的工作场所主要存在于催化剂更换作业,沥青成型工段。根据企业设计,催化剂更换周期一般为13年,作业场所为露天作业,自然通风良好,同时,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短,在佩戴防尘口罩的情况下,就能有效地降低粉尘危害;沥青成型作业场所设计为自动输送机,并未设计通风装置及除尘装置,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沥青成型工段的粉尘防护工作。

2. 4电离辐射危害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催化剂再生工段使用含密封源料位计,存在电离辐射(铯137)职业病危害;料位计密封设置在装置较高位置,远离巡检路线,并设置警示标示“远离辐射”,其更换及维护均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在加强管理以及危害告知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电离辐射危害较小。

2. 5类比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分析

本项目辅助工程单元(不含储运工程及化验室、环保监测站)与公用工程单元采用类比法进行分析。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设计方案,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相似性原则选择类比企业。本次评价选取“宁夏瑞科新源化工有限公司重油深加工及C4综合利用项目”的公辅工程作为类比项目,该化工项目于20155月正式投产,投产之日至今未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

总体看来,类比企业公辅工程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不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100%。评价认为本项目在运营期按照设计内容进行建设情况下,公辅工程职业病危害较小,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较低。检测结果汇总说明见表3


 

3 运营期公辅工程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分析与评价一览表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类比调查情况

本项目预期接

触水平评价

评价单元

工种/

人数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分布

类比检测结果

职业接

触限值

类比检测结果评价

超限倍数

TWA/MAC

辅助工程单元

消防站

空分、空压站

外操工

20

巡检;巡检频率1h/次,每个点位停留5min,平均每人8/班。

噪声

消防站、空分空压站

8h等效声级:

73.1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内操工

4

8h/

噪声

中控室

8h等效声级:60.8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供配电

电工

12

巡检;巡检频率2h/次,每个点位停留5min

噪声

配电室

8h等效声级:64.7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公用工程单元

供水

给排水工

48

巡检;车间巡检频率1h/次,每个点位停留5min

加药;加药频率1d/次,每次耗时15min,平均每人每班接触5min

NaOH

循环冷却水加药

CMAC0.003 mg/m3

2 mg/m3

 

未超标

不超标

凝结水系统及除氧水系统

HCl

循环冷却水加药

CMAC0.027 mg/m3

7.5 mg/m3

 

未超标

不超标

循环水系统

H2S

污水处理厂

CMAC0.53mg/m3

10 mg/m3

 

未超标

不超标

蒸汽系统

噪声

供水泵组、凝结水泵组、除氧水泵组、蒸气泵组、污水处理站等

8h等效声级:66.5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排水

三修车间

检修工

12

打磨作业:每人每班平均接触4h

噪声

打磨作业

8h等效声级:77.0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砂轮磨尘(总尘)

CSTEL 0.60 mg/m3

4 mg/m3

未超标

未超标

不超标

电焊作业:每人每班平均接触4h

噪声(8h等效声级)

电焊作业

8h等效声级:77.0dB(A)

85dBA

--

未超标

不超标

NO2

CSTEL2.9 mg/m3

10 mg/m3

--

未超标

不超标

CTWA2.5 mg/m3

5 mg/m3

--

未超标

不超标

锰及其化合物

CTWA0.1  mg/m3

0.15 mg/m3

--

未超标

不超标

电焊烟尘(总尘)

CSTEL

0.35mg/m3

4 mg/m3

未超标

未超标

不超标

紫外辐射

0.016μW/cm2

0.24μW/cm2

--

未超标

不超标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⑴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⑵通过工程分析,运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类(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戊烷、辛烷、萘、酚、甲酚、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氨、氯化氢、碳酸钠、煤焦油沥青挥发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锌、氧化钙、二氯乙烷、盐酸、氢氧化钠、化验室药品、锰及其化合物);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高温、低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电离辐射(铯137)。施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木粉尘);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高温、低温);化学毒物性危害因素(溶剂汽油、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油漆挥发物)。

⑶从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预测看,本项目主体工程煤焦油改质单元在距装置5m以内噪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85 dB(A)的要求,会对巡检人员造成危害,企业要重点关注噪声防治,特别是机泵、压缩机、空冷器等高噪设备处的巡检工人防护,要为职工配备耳塞的个人防护用品。化学有害因素、粉尘因素危害较小;同时,企业需要加强电离辐射危害告知及监管力度,避免巡检人员长时间接触、靠近含密封源料位计。

⑷从类比检测看,本项目公辅工程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⑸该项目可研报告包含“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篇章内容。经检查表分析,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方面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的不足部分本报告第4章节提出了补充建议要求。

预评价总结论:

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选用了目前国内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充分吸取类似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一并实施,并逐条落实,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就能很大程度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因此认为该项目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其职业卫生方面可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预计该项目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可行,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而言本项目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可行。

 

七、技术审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
75日,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在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会议室召开《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评审组由三名专家组成。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的汇报,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
、类比检测资料不完善。
2
、风险评估的过程不完整。
3
、类比检测结果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中应用不足。
4
、部分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的针对性不强。
5
、其他存在的问题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方式:0951-30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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