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信息公示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8 14:36:39    文字:【】【】【

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姜维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二环南侧、安庆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办公室、储罐区、产品装车站台、控制室、装卸车泵房、消防泵站、停车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
四、类比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类比企业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日期

类比调查

范娇、魏汉卿

2015.4.22

采样及检测

范娇、田波、魏汉卿、杨杰、魏小宁、陈波、陈凯

2012628-76

2015421-2015423

2015612-2015614

报告书编写人

杨汉波、陈凯、范娇、魏汉卿、吕玉琴

2015.7.3

类比企业陪同人

刘买强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1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工程分析及各评价单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说明如下:

(1)储运单元

化学有害因素类:

罐区设有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异辛烷等储罐,依据其组分,评价认为可能含有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戊烷、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辛烷等。

物理因素类:

各类机泵产生噪声;燃料油需保温储存,保存温度为60℃,燃料油罐处存在高温。

⑵公辅单元

粉尘类:

设备检维修时存在电焊作业和打磨作业,会有电焊烟尘和砂轮磨尘;导热油炉房卸煤及加煤时会有煤尘,清渣时有矽尘。

化学有害因素类:

化粪池清淤时可能会接触硫化氢;设备检维修时存在电焊作业,会有锰及其化合物。化验室可能存在少量的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戊烷、苯、甲苯、二甲苯、辛烷等;导热油炉房燃煤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类:

泵房使用到的各种泵类会产生噪声;设备检维修时存在电焊作业,会有噪声和紫外辐射;导热油炉房存在高温及噪声;配电室存在工频电场。

2、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

 粉尘的接触水平分析

总尘及呼尘的超限倍数及CTWA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限值,合格率为100%

化学有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分析

类比工程各种化学有害因素CSTELCTWA和超限倍数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100%

物理因素的接触水平分析

⑴噪声:主体类比工程共计算了7个工种的8h等效声级,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为100%。锅炉房及机修车间共计算了2个工种的8h等效声级,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为100%

⑵高温:类比工程作业场所WBGT指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100%

⑶紫外辐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合格率为100%

⑷露天作业场所存在的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的接触水平分析: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的接触水平评价采用引用资料的方式作为参考,其中区域极端高温、低温数据引用青铜峡气象站近年的气象资料,本项目区极端最高气温为38℃,极端低温为-24℃;太阳紫外辐射数据引用自《宁夏川区春、夏季中波紫外辐射的特征分析》(宁夏医学院学报,第274期,蒲爱萍、宋琦如等,20058月)中监测最大结果,区域夏季7月份可达533μW/cm2

评价认为,本项目各单元在采取了与类比项目类似的防护措施后,能够一定程度上控制有害因素的接触水平。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我单位通过类比分析、检查表法等,经综合分析做出评价结论如下:

⑴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项目,是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⑵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通过工程分析并结合类比调查,本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煤尘、矽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戊烷、苯、甲苯、二甲苯、辛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低温。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木粉尘、总烃、锰及其化合物、油漆挥发物、噪声、手传振动、高温、紫外辐射、低温。

⑶从类比检测结果看,预计本项目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⑷该项目可研报告包含“职业安全卫生篇章”内容。经检查表分析,该项目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等方面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不足部分本报告第4章节提出了补充建议要求。

预评价总结论:

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项目选用了目前国内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一并实施,并逐条落实,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就能很大程度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因此认为该项目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其职业卫生方面可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
726日,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在吴忠市银南宾馆3楼会议室召开《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评审组由两名专家组成。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的汇报,并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进行了核查。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
、宁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3万立方成品油及1.2万立方化工产品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由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评价单位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宁)安职技字(2013)第B-0008号,服务范围符合、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5816日,报告书编制合法。

2、项目的评价工作和报告书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8010-2013)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本充分,报告书内容基本全面。

 存在的问题:

1、高温分析评价未结合类比企业检测结果;

2、未对项目选址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控措施;

3、个别现场应急救援设施不明确;

4、未说明各储存物的主要组分;

评审结论:通过报告书。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方式:0951-30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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