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8 14:30:41    文字:【】【】【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银川北京中路宁煤集团
联系人:井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B7
建设规模:生产装置(以加工能力计)主要包括:140t/a裂解分离装置、45t/a PE装置(聚乙烯)、24t/a+36t/aPP 装置(聚丙烯)、15t/a合成氨装置;主要产品包括:58t/a聚丙烯、43t/a聚乙烯(FDPE)13t/a合成氨;副产品包括:5.9t/a混合芳烃、6.4t/a1,3-丁二烯、1.6t/a燃料油、1.4t/a C9+2.67t/a燃料气。操作弹性为60-110%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由工艺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内服务设施、依托工程等组成。工艺装置包括裂解装置(含乙烯、丁二烯、烯烃转化、汽油加氢、芳烃抽提、废碱氧化)、聚丙烯装置、聚乙烯装置和合成氨装置;公用工程包括雨水泵站及事故水池、凝液精制、循环水场、空压站、氮气站、热水站、火炬系统等;辅助设施包括全厂电信、仪表、总变电所、电气、安防监控、总图运输、全厂罐区、产品仓库等;厂内服务设施包括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楼、中心化验楼、项目管理楼、维修及仓储中心等;依托的公用工程包括煤制油项目的动力站、空分装置、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站、气防站和液体铁路装卸站等。

 

 

 

 

 

 

 

工程

生产装置

单元

主要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

产品方案及去向

主体工程

裂解装置

乙烯单元

90万吨/

由原料预热系统、裂解工段、急冷工段、裂解气压缩工段、冷分馏工段、制冷工段、火炬系统组成。主要设备包括气体裂解炉、液体裂解炉、急冷油塔、急冷水塔、裂解气压缩机、乙烯塔、丙烯塔等。

生产乙烯49.45t/a,去往聚乙烯、烯烃转化;丙烯39.94t/a,送聚丙烯;氢气1.72t/a送合成氨;混合碳四37.09t/a送丁二烯抽提;不饱和碳五9.18t/aOCU;裂解汽油16.39t/a送汽油加氢;燃料油1.95t/a送罐区外售

芳烃抽提单元

16万吨/

芳烃抽提单元包括芳烃抽提和芳烃精馏两部分。主要设备包含抽提塔、汽提塔、回收塔、溶剂再生塔等。

混合芳烃(包括苯、甲苯、C8芳烃)6.45t/a送罐区;抽余油9.33t/a送回乙烯。

汽油加氢单元

25万吨/

采用全组分加氢后脱戊烷流程。由一段加氢、二段加氢、脱碳九塔和脱戊烷塔系统。主要设备有汽油加氢反应器、脱戊烷塔、脱辛烷塔等。

加氢汽油15.94t/a送芳烃抽提;加氢碳五2.41t/a送乙烯;C9产品0.65t/a送罐区外售

丁二烯抽提单元

7万吨/

采用乙腈法裂解碳四抽提丁二烯技术,包含两步萃取精馏、两步普通精馏,主要设备包括第一萃取精馏塔、第二萃取精馏塔、脱重塔、脱轻塔、水洗塔等。

丁二烯产品8.01t/a送罐区;抽余碳四27.88t/aOCU;炔烃1.2t/a送乙烯

烯烃转化单元20万吨/

采用LUMMUS的烯烃转化工艺,包含碳四加氢、碳五加氢、异丁烯异构化、烯烃转化、丁烯-1分离等系统。主要设备包含:C4加氢反应器、C5加氢反应器、烯烃转化反应器、脱异丁烯塔、脱戊烯塔、脱丙烯塔、丁烯异构化反应器等。

丙烯20.31t/a送聚丙烯;丁烯-1产品2t/a送聚乙烯;不饱和C4/C5送汽油加氢

废碱氧化单元

8万吨/

采用高压湿式废碱氧化技术,由废碱脱烃、废碱氧化和废碱中和三部分组成,设计规模8t/a

处理后的中和废水由管道输送至煤制油项目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处理。

聚乙烯装置

聚乙烯单元

45万吨/

共有一条生产线,由原料精制、凝液回收、氮气压缩、T2处理、聚合反应、排放气回收、粉料树脂处理、粒料树脂掺混、种子料仓等单元组成。

生产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产品21t/a、高密度聚乙烯产品21.75t/a、双峰聚乙烯管材2.25t/a,均外售。

聚丙烯装置

聚丙烯单元

24+36万吨/

共有两条生产线,第一条线生产24t/a抗冲共聚物;第二条线的生产能力为36 万吨/年,分别生产24t/a均聚物和12t/a无规共聚物。

装置由原料进料、催化剂制备、聚合反应、脱气净化、粉料输送、载气分离、挤压造粒、粒料输送和掺混、干湿火炬系统、蒸汽凝液回收、包装等单元组成。主要设备包括聚合反应器、循环气压缩机等。

生产均聚产品24t/a,抗冲共聚产品24t/a,无规共聚产品12t/a,均外售。

合成氨装置

合成氨单元

15万吨/

本装置由PSA变压吸附单元、氨合成单元、氨冷冻单元三大部分组成。主要设备包括反应器、氨合成塔等。装置产生的驰放气进入氨火炬。

液氨15t/a、氢气0.015t/a、燃料气0.284t/a

公用工程

火炬系统

本项目新建全厂火炬系统,设置有主火炬系统和氨火炬系统,采用可拆卸式高架火炬,共用一座塔架。主火炬系统最大排放量为停电工况1667.8t/h,设计能力为1670t/h。氨炬系统最大排放量为合成气压缩机出口阻塞工况84.43t/h,设计能力为85t/h

另外,裂解装置和聚乙烯装置分别设置一座地面火炬。

 

给水

水源

本项目水源为黄河水,经鸭子荡水库调蓄、宁东净水厂处理后,送至设在煤制油项目厂外的加压泵站,再经加压后送至本项目界区内的给水及消防泵站。项目所需的原水正常量为961.5m3/h,最大量为1982.4m3/h

 

给水系统

包括生活给水、高压生活给水、生产给水、高压生产给水、消防水、泡沫消防水、循环冷却水、除盐水、蒸汽凝液系统。

 

给水消防泵站

高压生产水最大供水量500m3/h,生产水最大供水量1700m3/h;消防水设计供水能力3380m3/h,新增南区消防泵站,消防水设计流量2100m3/h;泡沫消防水设计流量660m3/h;高压生活水设计供水能力80m3/h;低压生活水供水能力80m3/h

 

生活水处理

生活水处理系统产水能力为20m3/h,主要采用超滤+反渗透+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循环水场

设计能力80000m3/h,循环冷却水正常用量为66154m3/h,最大用水量为77501m3/h。循环水场主要由生循环水泵房、冷却塔及冷却塔水池、吸水池、35KV变电所等主要单元组成。

 

凝液精制

本项目开车时所需的除盐水由煤制油项目的除盐水站提供,除盐水的正常水量为296.8m3/h,最大水量为607.1m3/h

凝液精制主要为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提供所需除盐水。凝液精制装置处理设计能力确定为850m3/h。蒸汽凝液的正常量为697.9m3/h,最大量815.8m3/h

 

空压站

设置四台离心式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为0.85MPaG),排气量为14000 m3(N)/h。开启其中两台压缩机,满足全厂正常生产时的仪表空气和工厂空气的用量。

 

排水

排水系统

包括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盐废水、含醇废水、中和废水、清净雨水、污染雨水、事故排水系统。

各类废水送至煤制油项目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理。

消防事故水池

本项目事故水池与雨水收集池共壁合建,事故水池有效容积约30000m3,分两格,每格有效容积15000m3,尺寸为65.5×42.75×6.6Hm

雨水收集池

本项目设雨水收集池1座,位于厂区东北角,有效容积10000m3,尺寸为85.5×25.5×6.6Hm

生活污水收集池

本项目设生活污水收集池一座,有效容积为150m3,总容积300m3,尺寸为10x5x6.6Hm

供电

本项目总用电量约为140558kW,总变电所所需的2110kV电源拟从神华宁煤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建有330kV用户变电站110kV不同母线段,采用电缆引来。变配电系统包括高压(110/35kV)变电器4台、中压(35/10kV)变电器15台、低压(10/0.4kV) 变电器22台及相应的配电装置。

 

供热

为了满足神宁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项目采暖、及工艺伴热负荷需要,拟建厂前区热水站、装置热水站两座换热站。 热水站由煤制油项目提供0.45MPa(G)的低压蒸汽作为热媒,经热水站内汽-水热交换机组制备95/70℃热水, 机组的冷凝水出口温度≤80,冷凝水引至外管回收; 补水采用软化(脱盐)水,正常补水量宜采用系统循环量的2,采用气压罐和补水泵定压。水泵扬程及水泵流量均应对计算值附加10%的裕量。热水站汽水热交换机组的冷凝水经冷凝水回收系统回收利用。

 

生活办公

本项目厂前区包括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中心化验室、项目管理楼等集中布置在厂区西北角,环境相对较好,靠近厂区对外出入口,便于人员出入,减少了人员与生产的干扰。

 

储运工程

罐区

原料罐区

石脑油储罐30000m3LPG储罐4×4000m34×4000m31×600m3;丁烯-1储罐2×1500m3;己烯-1储罐2×1000m3;异戊烷储罐2×600m3;调和油储罐400m3调制油罐1×1000m3;(在裂解装置开工时储罐调质油,其余时间用于储存重污油)

 

中间罐区

乙烯储罐8×2500m3丙烯储罐5×3000m3裂解汽油储罐2×1000m3加氢汽油储罐2×1000m3抽余碳四储罐2×3000m3裂解碳四储罐2×3000m3裂解碳五储罐2×1000m3

 

产品罐区

丁二烯储罐2×2000m3混合芳烃储罐2×2000m3

燃料油储罐2×500m3C9储罐2×500m3液氨储罐3×2000m3

 

酸碱站

酸碱站主要负责全厂使用的浓硫酸和烧碱的接收、储存和配送。浓硫酸和烧碱均来自公路运输接收。包括硫酸储罐2×50m3,碱液储罐2×500m3

 

装卸站

装卸站主要负责液体原料、产品的运输装卸车,内容包括地磅、装卸车台、油气回收装置,其中装卸车台为13座。

 

仓库

全厂性仓库

包括全厂综合材料库(2592m2)、备品备件库(2880m2)、化学品及危险品库(4855.68m2);

 

成品仓库

聚丙烯和聚乙烯成品仓库(89660m2)等。现PE仓库可储存10天成品,PP仓库可储存18000吨成品(10天)。

 

备注:本项目依托的公用工程包括煤制油项目的动力站、氮气装置、消防站、污水处理系统、气防站和液体铁路装卸站等。因依托工程职业病危害情况已在煤制油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分析,本次不再评价。运营期“大、中修”、更换催化剂及探伤作业等全部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本次仅提出外委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要求以备企业参考。

四、类比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类比调查

陈凯、范娇

报告书编写人

杨汉波、陈凯、董献琨、张彦海、张致远、范娇、徐蕾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1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裂解装置—乙烯单元

该单元主要包括原料预热系统、裂解工段、急冷工段、裂解气压缩工段、冷分馏工段、制冷工段等。原料预热与裂解工段以煤制油的石脑油、煤制油的加氢LPG、芳烃抽提单元来的抽余油、乙烯精馏塔采出的循环乙烷、丙烯系统的循环丙烷、烯烃转化单元的轻烃、汽油加氢单元的加氢C5等为原料,经裂解炉制取主要含有乙烯、丙烯的裂解混合气,后经多段分馏,生产乙烯去往聚乙烯及烯烃转化单元;丙烯送聚丙烯单元;氢气送合成氨单元;混合碳四送丁二烯抽提单元;不饱和C5送烯烃转化单元;裂解汽油送汽油加氢单元;燃料油送罐区外售。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裂解气及各段分馏工序中间产品。甲烷化使用镍系催化剂,催化剂加入及更换时存在镍及其化合物。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烯、丁二烯、硫化氢、汽油、甲醇、乙醇胺、一氧化碳、戊烷、正己烷、环己烷、正庚烷、辛烷、壬烷、二氧化硫、液化石油气、抽余油、镍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砷化氢等。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裂解炉、加热器等处存在高温;冷分馏过程存在低温。

③粉尘类:

裂解气、氢气、丙烯干燥使用分子筛(Al2O3)及惰性瓷球(硅酸铝);C2C3加氢使用钯系催化剂,裂解炉清焦过程存在焦粉。由于项目使用的分子筛、惰性瓷球不产生粉尘。该单元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加入催化剂、检修更换催化剂、检修清焦可能存在粉尘。其中催化剂更换周期均为3-5年更换一次,裂解炉清焦罐每2月清焦一次。

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催化剂粉尘)、炭黑粉尘(清焦粉尘)。

⑵裂解装置—芳烃抽提单元

该单元主要包括芳烃抽提和芳烃精馏两部分,汽油加氢单元产生的加氢汽油经本单元抽提、汽提、回收、溶剂再生等工段处理后产生的混合芳烃作为产品外售,抽余油返回乙烯单元裂解。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抽提精馏产品。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抽余油等。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汽提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本单元不产生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⑶裂解装置—汽油加氢单元

该单元主要包括一段加氢、二段加氢、脱C9和脱戊烷等工段。乙烯单元产生的裂解汽油经本单元加氢、脱C9及脱戊烷等工段处理后产生的加氢汽油送至芳烃抽提单元作原料,戊烷返回乙烯单元,C9作为作为产品外售。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及工段中间产品。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硫化氢、戊烷、壬烷等。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加氢、汽提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一段、二段加氢工序使用惰性瓷球(硅酸铝)。由于惰性瓷球不产生粉尘,该单元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加入催化剂、检修更换催化剂可能存在粉尘(5年更换一次)。

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催化剂粉尘)。

⑷裂解装置—丁二烯抽提单元

该单元采用乙腈法裂解碳四抽提丁二烯技术,主要包括两步萃取精馏、两步普通精馏。以乙烯单元产生的混合C4作原料,经本单元萃取精馏、脱重、脱轻、水洗等工段处理后,丁二烯作为产品外售,抽余碳四烯烃转化单元,炔烃送乙烯单元。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及工段中间产品。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丁二烯。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精馏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本单元不产生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⑸裂解装置—烯烃转化单元

该单元采用LUMMUS的烯烃转化工艺,主要包括碳四加氢、碳五加氢、异丁烯异构化、烯烃转化、丁烯分离等工段。以乙烯单元产生的乙烯、氢气及芳烃抽提单元、汽油加氢单元产生的不加氢C5为原料,经加氢、异构化、烯烃转换、分离等工段,产生的丙烯聚丙烯单元;丁烯送聚乙烯单元;不饱和C4/C5送汽油加氢单元。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及工段中间产品及脱砷富集。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丁二烯、丁烯、砷化氢。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加氢、异构化、烯烃转换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C4C5选择性加氢工序、催化精馏脱戊烯、催化精馏脱异丁烯、使用钯系催化剂及惰性瓷球(硅酸铝),烯烃转化、丁烯异构化使用氧化镁作催化剂。由于惰性瓷球不产生粉尘,该单元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加入催化剂、检修更换催化剂可能存在粉尘(2-4年更换一次)。

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催化剂粉尘)。

⑹裂解装置—废碱氧化单元

该单元采用高压湿式废碱氧化技术,由废碱脱烃、废碱氧化和废碱中和三部分组成。乙烯单元来的废碱经脱烃、氧化、中和等处理后,废水送厂区污水处理厂,烃类气体送燃料管网用于工艺加热炉作燃料。

①化学因素类:

该单元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脱烃及氧化工序,其中脱烃过程产生的烃类主要为烯烃类。废碱中和使用硫酸溶液。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碳酸钠、丁烯、硫酸及三氧化硫。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③粉尘类:

本单元不产生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⑺聚乙烯单元

共有一条生产线,由原料精制、凝液回收、氮气压缩、T2处理、聚合反应、排放气回收、粉料树脂处理、粒料树脂掺混、种子料仓等工段组成。以乙烯单元生产的乙烯及外购的己稀、异戊烷(作为诱导冷凝剂)为原料,采用Univation公司的Unipol气相法工艺技术,生产聚乙烯产品外售。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气。此外,粉状催化剂(以二氧化硅为载体的铝和有机铬化合物混合物粉末)加料及更换时粉尘逸散等过程。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戊烷、丁烯、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乙二醇。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干燥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该单元使用到分子筛(Al2O3)、铜系催化剂(固定床)、粉状催化剂及惰性瓷球(硅酸铝)等。由于分子筛、固定床催化剂及惰性瓷球不产生粉尘,该单元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粉料树脂进料、滑石粉缓冲仓加料、干燥包装等过程可能存在粉尘逸散。

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滑石粉尘、聚乙烯粉尘。

⑻聚丙烯单元

该单元包括两条生产线,第一条线为抗冲共聚物;第二条线为均聚物和无规共聚物。装置由原料进料、催化剂制备、聚合反应、脱气净化、粉料输送、载气分离、挤压造粒、粒料输送和掺混、包装等工段组成。主要设备包括聚合反应器、循环气压缩机等。以乙烯单元产生的丙烯及部分乙烯、烯烃转换单元产生的丙烯为原料,经聚合生产聚丙烯产品外售(项目共生产三种聚丙烯产品,工艺基本一致,工艺参数存在差别)。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气脱除杂质过程(COCO2)、辅助原料异丙醇计量加入过程无组织挥发。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异丙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干燥系统存在高温。

③粉尘类:

该单元使用到分子筛(Al2O3)及惰性瓷球,不产生粉尘,该单元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混料、造粒干燥包装等过程可能存在粉尘逸散。

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聚丙烯粉尘。

⑼合成氨单元

该单元包括PSA变压吸附、氨合成、氨冷冻单元三大部分组成。以乙烯单元产生的氢气及宁煤400t/a煤制油装置来的氢气、氮气为原料,采用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自主的合成氨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作为产品外售。

①化学因素类: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产生于工艺管线阀门及装置的无组织挥发,其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气脱除杂质过程(COCO2)、合成装置及产品输送无组织挥发的氨。

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②物理因素类:

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合成装置存在高温、氨冷冻系统存在低温。

③粉尘类:

该单元PSA吸附器使用到分子筛(Al2O3),氨合成装置使用铁系催化剂(固定床),二者均不产生粉尘。因此本单元不产生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⑽公辅工程单元

本单元主要包括给、排水、凝液精制、变配电、空压站、车间检维修等工程内容。本单元给水全部由煤制油项目供水系统提供,排水全部排入煤制油项目污水厂,给水及排水过程通过设置相应的泵房与煤制油项目工程衔接。本单元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80000t/h的循环水场(设置自动加药系统,药剂主要为H2SO4溶液、阻垢剂、次氯酸钠)。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850m3/h的凝液精制装置(含除油、除铁过滤、混合离子交换床处理,产水除装置自用外,多于送煤制油项目),混床再生过程使用到NaOHH2SO4。变配电系统包括高压(110/35kV)变电器4台、中压(35/10kV)变电器15台、低压(10/0.4kV) 变电器22台及相应的配电装置。车间检修工程主要负责相应装置的仪修、电修等就地小维修(大、中修依托煤制油相应资源)。空压站设置四台离心式空气压缩机。

①化学因素类:

循环水加药系统存在硫酸及三氧化硫,混床再生过程使用到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污水收集及排水过程存在硫化氢,变电所存在六氟化硫。

②物理因素类:

各类机泵、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凝液精制装置及热水站存在高温;变配电系统存在工频电场。

③粉尘类:

循环水加药系统存在其他粉尘(阻垢剂属于高分子有机聚合物)。

⑾储运工程单元

本单元主要包括罐区、酸碱站、装卸站等工程内容。总罐数54座。根据原料和产品的物料性质、用途的不同,罐体形式分为内浮顶罐、压力球罐、拱顶罐和卧罐四种。

①化学因素类:

储罐区及装卸区大小呼吸存在无组织挥发,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液化石油气、苯、甲苯、二甲苯、丁烯、丁二烯、汽油、氨,酸碱站存在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

②物理因素类:

各类机泵运行时产生噪声。

③粉尘类:

聚丙烯、聚乙烯产品库房存在聚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

⑿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聚乙烯、聚丙烯装置可能使用含密封源仪表计量设备,项目运行后检修可能存在探伤作业,可能存在电离辐射。

⒀中央化验室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配套建设中央化验室,负责承担全厂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分析化验任务,各装置将不再单独设装置化验室。分析项目包括各装置的原料分析,中间控制分析,中间产品分析以及产品的分析化验;中心化验室还将负责本区域内的公用工程,空分/空压、循环水、脱盐水等的分析化验任务;另外,中心化验室也将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化验室具体使用化学试剂种类繁多,主要存在酸、碱、醇类、醚类、酯类等化学药剂,其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难确定。根据其化验任务,本次评价将可能常用到的化学药剂列于资料性附件“F7.5节”,以为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作为参考。

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露天巡检时可能存在高温、紫外辐射、低温。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不合理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劳动者作业时间过长可能对健康造成损害。控制室值班人员(长时间看电脑屏幕)荧光屏作业可能引起颈、肩、腕部疼痛、疲乏、活动受限及局部压痛等,同时可有头昏、头胀、失眠、眼睛胀痛、视力疲劳及其它慢性肌肉骨骼损伤。指针式仪表设计中刻度盘、刻度和刻度线、文字符号、指针等的设计,以及电子显示屏幕上显示的字符形状、大小、颜色、亮度、对比度和屏幕角度的设计,如设计不合理,则可能使工作人员产生视觉疲劳、神经处于应激状态等生理与心理的不良后果,影响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本项目操作工采用五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度,生产工人频繁间断性夜班作业可能导致部分工人生活节奏紊乱和对工作的不适应,造成“轮班劳动不适应综合征”,主要表现为消化道功能紊乱与疾病、睡眠障碍、其他症状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

2.1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分析

类比检测资料显示,类比企业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限值,合格率为100%。预计本项目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符合国家接触限值。

2.2物理因素的接触水平分析

⑴噪声:

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显示,乙烯车间裂解机房操作工(85.7dB)、聚乙烯一车间风送岗巡检工(87.7dB)、聚乙烯二车间风送岗巡检工(89.7dB)、输转车间88单元罐区巡检工(93.7dB)、合成氨装置巡检工(87.7dB)等5个岗位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本项目需要重点关注上述岗位噪声防治,合理设计巡检路线并尽量减少单个作业人员巡检时间。

⑵高温:类比企业高温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⑶露天作业场所存在的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的接触水平分析: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的接触水平评价采用引用资料的方式作为参考,其中区域极端高温、低温数据引用青铜峡气象站近年的气象资料,本项目区极端最高气温为37.5℃,极端低温为-28.5℃;太阳紫外辐射数据引用自《宁夏川区春、夏季中波紫外辐射的特征分析》(宁夏医学院学报,第274期,蒲爱萍、宋琦如等,20058月)中监测最大结果,区域夏季7月份可达533μW/cm2

2.3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分析

类比检测资料显示,类比企业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限值,合格率为100%。预计本项目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符合国家接触限值。

2.4补充分析

类比检测资料中未对催化剂更换工况粉尘或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通过资料调查,催化剂的更换由供货厂家负责,且属于密闭加入及清出作业,预计在局部强制通风措施及个体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催化剂粉尘、镍及其化合物等对于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损害较小。

项目聚丙烯装置使用三乙基铝,三乙基铝化学反应活性很高是危险物质,暴露在空气中能立即燃烧同时具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项目TEA系统密封放空通过一带液封(白油)的TEA 放空罐,以防止湿空气进入。同时将三乙基铝储罐单独存放,为独立的操作场地,与其他设备保持有一定的距离。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三乙基铝职业危害较小。

聚乙烯装置使用到以二氧化硅为载体的铝和有机铬化合物混合物粉末催化剂,该催化剂含有的六价铬是致癌物质。项目催化剂加料器维修期间应使用真空系统以减少人员接触。废催化剂的清除及包装过程要做好密闭措施,必要时采取负压吸尘装置或局部机械排风措施。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铬及其化合物职业健康危害较小。

项目配套建设中央化验室,负责承担全厂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分析化验任务,各装置将不再单独设装置化验室。分析项目包括各装置的原料分析,中间控制分析,中间产品分析以及产品的分析化验;中心化验室还将负责本区域内的公用工程,空分/空压、循环水、脱盐水等的分析化验任务;另外,中心化验室也将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化验室具体使用化学试剂种类繁多,主要存在酸、碱、醇类、醚类、酯类等化学药剂,其职业健康危害较难评价,在采取设置完善的通风橱、机械排风等通风措施,在严格按照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作业,并按服务半径设置完善的喷淋、洗眼等设施的情况下,中央化验室对职工职业健康损害较小。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我单位通过类比分析、检查表法等,经综合分析做出评价结论如下:

(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通过工程分析并结合类比调查,运营期生产工艺过程可能存在的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烯、丁二烯、苯乙烯、硫化氢、汽油、甲醇、乙醇胺、戊烷、正己烷、环己烷、正庚烷、辛烷、壬烷、液化石油气、抽余油、镍及其化合物、砷化氢、碳酸钠、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铬及其化合物、异丙醇、乙二醇、氨、氢氧化钠、六氟化硫;物理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场;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其他粉尘(催化剂粉尘、阻垢剂粉尘等)、炭黑粉尘(清焦粉尘)、滑石粉尘、聚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离辐射。

施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类(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木粉尘);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化学因素类危害因素(总烃、锰及其化合物、油漆挥发物);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离辐射。

露天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高温、紫外辐射、低温。

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不合理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劳动者长期工作可能对健康造成损害。控制室值班人员(长时间看电脑屏幕)视屏作业可能引起颈、肩、腕部疼痛、疲乏、活动受限及局部压痛等,同时可有头昏、头胀、失眠、眼睛胀痛、视力疲劳及其它慢性肌肉骨骼损伤。指针式仪表设计中刻度盘、刻度和刻度线、文字符号、指针等的设计,以及电子显示屏幕上显示的字符形状、大小、颜色、亮度、对比度和屏幕角度的设计,如设计不合理,则可能使工作人员产生视觉疲劳、神经处于应激状态等生理与心理的不良后果,影响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

(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3)通过类比检测结果分析,预测本项目部分工作地点噪声可能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类比企业存在5个超标岗位:乙烯车间裂解机房操作工85.7dB、聚乙烯一车间风送岗巡检工87.7dB、聚乙烯二车间风送岗巡检工89.7dB、输转车间88单元罐区巡检工93.7dB、合成氨装置巡检工87.7dB),其余岗位噪声级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计本项目各生产岗位噪声级较高,需要重点关注噪声级大于80dB(A)的作业岗位噪声防治,合理设计巡检路线并尽量减少单个作业人员巡检时间,减少对职工健康的危害。

通过类比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化学性危害因素、高温、工频电场、粉尘类危害因素等预期接触水平不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该项目可研报告包含“职业卫生篇章”内容。经检查表分析,该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运营期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方面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要求;个人使用防护用品、施工期职业病防护设施、辐射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存在不足,本报告第4章节提出了补充建议要求。

预评价总结论:

项目选用了目前国内先进或成熟的设备与技术。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充分吸取同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一并实施,并逐条落实,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就能很大程度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因此评价认为:该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且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其职业卫生方面可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预计该项目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可行,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而言本项目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可行,职业病危害是可控制的。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
522日,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在银川组织召开《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评审组由五名专家组成。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并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进行了核查。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
、评价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宁)安职技字(2013)第B-0008号,服务范围符合、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报告书编制合法。

2、项目的评价工作和报告书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本充分,报告书内容基本全面。

评审结论:修改后通过报告书。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方式:0951-30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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