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宁恩和风电站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国投中宁恩和风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国投宁夏风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中宁县鸣沙镇
联系人:王宏源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国投中宁恩和风电站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场址位于宁夏中宁县鸣沙镇,红寺堡开发区境内。
建设规模:总容量50MW,上网电量9117.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823h。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25台箱式变压器;架设2回35kV集电线路。
四、类比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日期 |
类比调查 |
陈凯 |
|
采样及检测 |
陈凯、张彦海、张致远、王宁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东 |
— |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1、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风机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①粉尘类
风机机舱、塔筒内部会有灰尘降落,清洁过程中会有粉尘(其他粉尘)。
②毒物类
风机发电在更换发电机齿轮箱油时存在总烃的危害。
③物理因素类
风机运行过程中机舱、塔筒内部会有噪声、高温;塔架控制盘、变频器发出的电磁噪音;机舱、塔筒清洁及巡检时面临高空作业、密闭作业时可能产生的缺氧及中暑危害;输电线路下方存在工频电磁场;巡检过程可能存在高温、紫外辐射、低温。输电线路下方存在工频电磁场。
⑵公辅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①毒物类
蓄电池室使用到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不存在加酸作业,但存在少量的硫酸挥发。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存在硫化氢。
②物理因素类
生活污水处理及给水系统泵房、中央控制及技保室、400V配电室等处存在噪声。
(3)升压站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①毒物类
高压断路器存在六氟化硫的泄漏挥发。
②物理因素类
升压站运行过程存在噪声及工频电磁场。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
类比调查情况 |
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
预测本项目接触水平 | |||||
评价 单元 |
工种 /人数 |
作业 内容 |
作业时间 |
主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类比检 测结果 |
类比检测 结果评价 | ||
风机、公辅 单元 |
巡检工 (6人) |
巡检,并在中央控制室值班 |
1遍/10d |
噪声 |
8h等效声级72.2dB(A) |
未超标 |
85dB(A) |
未超标 |
升压站单元 |
1遍/10d |
工频电场 |
560.5V/m |
未超标 |
5KV/m |
未超标 | ||
工频磁场 (磁感应强度) |
0.020×10-3mT |
未超标 |
*0.1mT |
未超标 | ||||
2h/天 |
六氟化硫 |
CTWA<1630mg/m3 |
未超标 |
PC-TWA:6000mg/m3 |
未超标 | |||
硫酸 |
CSTEL<0.15mg/m3 |
未超标 |
PC-STEL:2mg/m3 |
未超标 | ||||
CTWA<0.15mg/m3 |
未超标 |
PC-TWA:1mg/m3 |
未超标 | |||||
控制室 (6人) |
视频作业 |
8h/d |
噪声 |
8h等效声级44.2dB(A) |
未超标 |
60dB(A) |
未超标 |
2、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类比项目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了现场检测,根据类比检测结果分析,类比工程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100%,对职工健康危害较小。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⑴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的“其他电力生产和供应”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⑵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通过工程分析并结合类比调查,施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木粉尘、矽尘);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高温、低温);化学毒物性危害因素(总烃、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类物、醇类物、酯类物、酮类物)。运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高温、低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化学毒物性危害因素(总烃、六氟化硫、硫酸、硫化氢)。巡检进入风机机舱时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及高空作业。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不合理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劳动者长期工作可能对健康造成损害。控制室值班人员(长时间看电脑屏幕)视屏作业可能引起颈、肩、腕部疼痛、疲乏、活动受限及局部压痛等,同时可有头昏、头胀、失眠、眼睛胀痛、视力疲劳及其它慢性肌肉骨骼损伤。指针式仪表设计中刻度盘、刻度和刻度线、文字符号、指针等的设计,以及电子显示屏幕上显示的字符形状、大小、颜色、亮度、对比度和屏幕角度的设计,如设计不合理,则可能使工作人员产生视觉疲劳、神经处于应激状态等生理与心理的不良后果,影响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
⑶从类比检测看,预计本项目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⑷该项目可研报告包含“职业安全卫生篇章”内容。经检查表分析,该项目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方面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不足部分本报告第4章节提出了补充建议要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总结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项目选用了目前国内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充分吸取同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一并实施,并逐条落实,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就能很大程度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因此认为该项目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其职业卫生方面可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预计该项目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可行,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而言本项目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可行。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4年11月9日,国投宁夏风电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在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将《国投中宁恩和风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评审组由三名专家组成。
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国投中宁恩和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由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评价单位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宁)安职技字(2013)第B-0008号],服务范围符合、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8月16日,报告书编制合法。
2.项目的评价工作和报告书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本充分,报告内容基本全面。
存在的问题:
1.六氟化硫存在的设备不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内容对应性不强。
3.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内容不够准确。
评审结论:修改后通过报告书。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51-3064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