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29 12:04:30    文字:【】【】【

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安全评价补充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脱虎堂

技术负责人

孟东辉

过程控制负责人

毛文玲

评价报告编制人

脱虎堂、冯汉庆、

李学娟、杨立新

报告审核人

现场勘查时间

2015.4.2

指出安全隐患(条)

8

企业整改情况

 

评价结论

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15.4.20

评审组织单位

自治区安监局

评审结论

报告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脱虎堂

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第一、二章的编写以及报告的初步审核。

冯汉庆

主要负责项目第三、四章的编写。

李学娟、杨立新

主要负责项目第五、六、七、八章的编写。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脱虎堂

项目负责人

孟东辉

项目技术负责人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杨玉渠

负责项目技术审查、报告定稿

刘红玲

负责项目技术审查、报告上报

到现场

工作人员

脱虎堂、杨立新、冯汉庆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委托时间2015.3.30

建设项目概况: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于2013年11月18日取得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核准的批复”(宁经信审发[2013]517号)。《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由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随后于2013年6月9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宁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3]027号)。

根据中石油西气东输公司对本项目的分配计划(日提供100万 Nm3、70万Nm3、60万Nm3、40万Nm3、30万Nm3),为了在不同气量条件下,能够充分发挥本项目装置的生产效率,使得运行生产线达到较高负荷,降低产品的单位能耗,我公司决定在天然气总处理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将原批复中“两套50×104Nm3/d的生产装置”调整为“两套30×104Nm3/d一套40×104Nm3/d生产装置”。调整后,本项目主体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一套30×104Nm3/d生产装置;二期建设一套30×104Nm3/d、一套40×104Nm3/d的生产装置。目前,本项目已取得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生产装置调整的批复”(宁经信函[2014]54号)。

 

 

 

浏览 (4116) | 评论 (0) | 评分(0) | 支持(0) | 反对(0) | 发布人:chen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5-2023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ICP备1300082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