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安全评价补充报告 | ||
项目建设单位 |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设立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 ||
评价项目组长 |
脱虎堂 |
技术负责人 |
孟东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毛文玲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脱虎堂、冯汉庆、 李学娟、杨立新 |
报告审核人 |
唐 尧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5.4.2 |
指出安全隐患(条) |
8 |
企业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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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5.4.20 |
评审组织单位 |
自治区安监局 |
评审结论 |
报告通过 |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
姓名 |
主要任务 | |
脱虎堂 |
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第一、二章的编写以及报告的初步审核。 | ||
冯汉庆 |
主要负责项目第三、四章的编写。 | ||
李学娟、杨立新 |
主要负责项目第五、六、七、八章的编写。 | ||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脱虎堂 |
项目负责人 | |
孟东辉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
杨玉渠 |
负责项目技术审查、报告定稿 | |
刘红玲 |
负责项目技术审查、报告上报 | ||
到现场 工作人员 |
脱虎堂、杨立新、冯汉庆 |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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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委托时间2015.3.30 | ||
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于2013年11月18日取得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核准的批复”(宁经信审发[2013]517号)。《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由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随后于2013年6月9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宁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3]027号)。 根据中石油西气东输公司对本项目的分配计划(日提供100万 Nm3、70万Nm3、60万Nm3、40万Nm3、30万Nm3),为了在不同气量条件下,能够充分发挥本项目装置的生产效率,使得运行生产线达到较高负荷,降低产品的单位能耗,我公司决定在天然气总处理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将原批复中“两套50×104Nm3/d的生产装置”调整为“两套30×104Nm3/d及一套40×104Nm3/d生产装置”。调整后,本项目主体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一套30×104Nm3/d生产装置;二期建设一套30×104Nm3/d、一套40×104Nm3/d的生产装置。目前,本项目已取得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0×104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生产装置调整的批复”(宁经信函[2014]5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