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氦科技(宁夏)有限公司60×104m3/a氦气联产98×104t/a LNG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现对“中氦科技(宁夏)有限公司60×104m3/a氦气联产98×104t/a LNG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㈠ 项目概况
中氦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拟在宁夏盐池工业园高沙窝区块(东区)投资179673.43万元建设“中氦科技(宁夏)有限公司60×104m3/a氦气联产98×104t/a LNG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天然气总处理规模为400万Nm3/d,其中一期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Nm3/d、二期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Nm3/d。一期建设内容为一期生产装置区(主要装置为年产氦气30×104m³的提氦装置1套、日处理原料气200×104Nm3的天然气液化装置1套、CNG减压装置1套、CO2回收装置1套)、1台50000m3LNG全容罐、1套LNG加注撬、公用工程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装卸区、火炬系统等,二期建设一期生产装置区(主要装置为年产氦气30×104m³的提氦装置1套、日处理原料气200×104Nm3的天然气液化装置1套、CO2回收装置1套)、1台50000m3LNG全容罐等。
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6rlT0ShBgTiMeeNeG0jnQ 提取码:eowh
㈡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查询到中氦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㈢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余庄子、高沙窝镇、李记海子
㈤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㈦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