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醋酐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宁夏东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醋酐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现《宁夏东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醋酐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编制完成,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至3月7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F2YspQUM9qvvB6-4F41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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