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扩建项目(2#、3#制氢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扩建项目(2#、3#制氢厂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扩建项目(2#、3#制氢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编制完成,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4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Zwkuie8YlhJ-lE-alj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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