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色氨酸和L-异亮氨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及其它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现对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色氨酸和L-异亮氨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色氨酸和L-异亮氨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现有厂区东侧为丰华生物,南侧为建忠路,西侧为陶左公路、北侧为省道S302。本项目利用现有年产13000吨L-苯丙氨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产品色氨酸和L—异亮氨酸,主要新增4台下卸料离心机、2台发酵液酸化罐、2台脱色液罐、2台母液脱色罐、2台结晶罐及物料输送管道等。达产后年产4000吨色氨酸和L—异亮氨酸,L-苯丙氨酸年产能降至9000吨,生产线总产能不变,总投资500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对本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意见可反馈至我公司,具体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总 联系方式:18195020111/251505293@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8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09513060573/7153458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