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及其它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现对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拟建设一条由宁夏宁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盐池工业园调压站至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县城区块的天然气输气管道。管线起点坐标为E:107°24′01.382″,N:37°48′31.859″,终点坐标为E:107°27′29.614″,N:37°44′42.734″。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输气管道全长12km,设计压力2.5MPa,管径219mm,天然气输量2×108N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地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53-3990013
邮箱:39816304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黑工 电话:0951-3060573
邮箱:143694586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news/html/?1049.html,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