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灵武马家滩170MWp 光伏复合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系人:张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华能灵武马家滩170MWp 光伏复合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共建设装机容量为170MWp光伏电站一座及配套设施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拟建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量 |
备注 | |
1 |
生产装置 |
光伏发电系统 |
建设安装52个1.25MWp固定式单晶硅太阳电池方阵及相应的逆变器、44台35kV箱式变压器等。 |
新建 |
电气一次 |
拟建项目共设52个太阳能发电单元,每个单元将逆变组件输出的0.8kV电压升至35kV后通过8回35kV线路送入110kV变电站,升压至110kV后以出一回110kV线路接入就近330kV变电站。 |
新建 | ||
电气二次 |
拟建项目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的监控方式。监控室设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值班员控制台。 |
新建 | ||
2 |
建构筑物 |
拟建项目拟建设110kV变电站1座,站内设综合楼1座、电子设备间1间、SVG室1间、35kV配电室1间、主变及室外配电装置1套。 |
新建 | |
3 |
给排水 |
拟建项目生活用水由当地给水管网提供。 生活污水经排水管,污水检查井排至室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后作为绿化回用水,污泥作为绿化填埋。 |
新建 | |
4 |
采暖、通风 |
采暖:综合楼各房间及电子设备间等均设置电采暖器。 通风:SVG室、35kV配电室,综合楼的厨房、公共卫生间等均设机械排风系统,送风采用自然进风;电子设备间、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餐厅等房间均设置分体式空调系统, |
新建 | |
5 |
照明 |
变电站室外采用高效节能投光灯作为操作检修照明。室内照明采用荧光灯照明方式。在监控室、电子设备间、35kV配电室及各主要通道,均设置事故照明。 |
新建 |
四、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企业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日期 |
现场 |
陈小龙 |
2022.4.8 |
报告书编写人 |
毛文玲、吕玉琴、牛绪佳 |
2022.5.10 |
企业陪同人 |
张伟 |
— |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一)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工艺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并网逆变器
逆变器室内机械通风装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
(2)箱式变压器
箱式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
(3)监控室
监控室内监控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
(4)35kV配电室
35kV配电室内机械通风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
35kV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
(5)电子设备间
电子设备间内机械通风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
(6)SVG室
SVG室内机械通风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
SVG室内电气设备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
(7)室外电气设备
室外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
(8)35kV集电线路区
35kV集电线路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
2、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运维工的巡检作业为露天作业,作业过程中生产环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夏季高温、冬季低温。
3、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强迫工作体位及视屏作业相关危害。
4、特殊环境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异常运转情况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建项目110kV配电装置拟采用SF6断路器,SF6本身无毒,但异常生产条件下断路器中SF6在电弧作用下会生成有毒低氟化合物如SF4,S2F2,SF2,SOF2,SO2F2,SOF4和HF等,它们都有强烈的腐蚀性和毒性;化粪池产生的H2S;继电保护室内蓄电池屏异常情况下泄漏分解产生的氟化氢。
(2)维修时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氮氧化物、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苯及苯系物。
(3)进入电缆沟内:有限空间作业。
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详细分析见资料性附件F3.1。
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详见资料性附件表F3-1的相应描述。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编码:D)中的D441.2电力生产(其他)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及、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前提下,预测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各岗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不超过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措施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补充措施 、其他补充措施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年6月9日, 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编制的《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灵武马家滩170MWp 光伏复合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二)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和专家个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经建设单位复核后提请专家评审组成员确认。确认后,建设单位依据(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中的附件4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51-3064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