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的公示
关于推荐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的公示
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号)、《关于2022年做好工程技术系列机械、环境及其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机学字〔2022〕5号)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和程序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个人申请、综合办公室及总工程师对申报职称人员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同意吕玉琴、李永生2名同志申报参加自治区2022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参加职称评审。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推荐申报人员资格。
举报电话为:综合办公室电话:0951-3060976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