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现将“宁夏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鸿远煤炭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60万吨/年,浅部采用露天开采,深部采用井工开采。本次评价仅针对浅部露天开采进行评价,待露天开采结束、地面恢复治理后再进行井工开采,井工开采时另行评价。
露天开采工艺: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
露天开拓方式:公路运输,工作帮移动坑线开拓;
露天复采区范围内有设计可采资源量为144.7万t,平均生产剥采比为13.4m3/t,剥离量1310.2万m3,可采煤量144.7万t;分为两个采区,一、二采区面积分别为19.7hm2、26.5hm2;外排土场分别选择在一采区地表境界北部及二采区地表境界东部,占地面积分别为17.9hm2、13.8hm2。服务年限2.2a,年工作日为330天,每天两班作业,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
总投资:3548.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项目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总 电话:15678979899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