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L-草铵膦)原药(98%)及系列制剂产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现对“精草铵膦铵盐(L-草铵膦)原药(98%)及系列制剂产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隔路北侧新征空地内,厂区中心区地理坐标:E106.6893°",N38.0971°。本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精草铵膦铵盐原药生产区、制剂生产包装车间等,共5座生产车间)、储运设施(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等)、辅助设施(质检室、总控室、动力车间等)、环保设施(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区域、RTO处理装置、固液焚烧炉等);项目利用已批复的“新建年产2.7万吨高效农药原药及中间体项目”草铵膦铵盐中间体生产精草铵膦原药,产品规模为98%精草铵膦铵盐50000t/a,50%精草铵膦铵盐母药6000t/a,10%精草铵膦可溶液剂150000t/a。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共计为10680.0万元,占总投资的7.12%,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等方面。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请到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fzyhUtDR2BhssQCJNo-Zg (提取码:ysq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团体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留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意见的处置情况。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宏中 电话:09513307850
电子邮箱:tianhongzhong@yongnongchem.com
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