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乙烯及EP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乙烯及EPS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乙烯及EPS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苯乙烯及EPS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B区;
建设规模:年产发泡聚苯乙烯(EPS)20万吨。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2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20万吨/年EPS装置,包括苯与乙烯烷基化生产乙苯单元及乙苯脱氢制苯乙烯单元、发泡聚苯乙烯(EPS)单元,配套建设循环水场、中间罐组等辅助设施。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总投资:9.89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力 电话:18995157214 电子邮箱:bfnybenyixi@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