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银川河东机场航煤管道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宁夏石化-银川河东机场航煤管道工程(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夏石化-银川河东机场航煤管道工程(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石化-银川河东机场航煤管道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管道起点为宁夏石化首站,终点为银川河东机场末站。沿线经过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和灵武市。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宁夏石化-银川河东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线路全长43.5km(不包含宁夏石化厂区内2km管线)。起点为宁夏石化首站,终点为银川河东机场末站。设计管径为D168.3mm;设计输量为70×104t/a;设计管道压力为6.3MPa。全线共建设阀室两座,包括1#阀室(手动阀室)、2#阀室(监控阀室)。管道线路穿越公路3080m/109处;穿越河流沟渠7351.1m/56处。
年输送时间:350天;
总投资:21073.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李玮 15595293103 电子邮箱:37904571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