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0 09:08:41    文字:【】【】【
摘要: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曹继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国道110西侧,包兰铁路东侧,厂区北侧及西侧为宁夏金圆化工有限公司,厂址东侧为宁夏正东化工有限公司,南侧隔恒力达到为宁夏嘉特炭黑有限公司。具体地理坐标为东经106.752699760、北纬39.310555170。建设规模: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该公司2017214日收购宁夏特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为原宁夏特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有厂址;根据石嘴山市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计划在原有的建设基础上建设主体工程盐酸胍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原料库、成品库、维修车间、配电室、供汽、空压站、循环水)、生活办公(办公、住宿、其他)。

本拟建项目主要工程具体内容见下表。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盐酸胍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1729m2,包括2500t/a生产线2条,含熔融反应釜2台,板框压滤机2台,减压蒸馏釜20台,离心机4台,双锥回转烘干机3台、包装机1台;搪瓷冷凝器20套;电导热油炉1(200×104kkal/h);主要生产工序为熔融合成、减压蒸馏、冷却结晶、离心分离等工序,年产盐酸胍5000t

厂房依托

储运

工程

原料库

密闭式原料库房1座,建筑面积1357m2,用于贮存本项目原料双氰胺及氯化铵。

厂房依托

成品库

密闭式成品库房1座,建筑面积765m2,用于贮存本项目产品盐酸胍。

厂房依托

辅助

工程

维修

车间

机械设备库房1座,主要作为机修设备场所。

厂房依托

配电室

本项目拟设置110/0.4kV配电室,作为本项目配电中心。供电电源由园区变电站提供一路10kV供电线路,单电源供电。

厂房依托

供汽

项目成品烘干所用的蒸汽来自园区蒸汽管网。蒸汽规格为0.8MPa

依托

空压站

本项目拟在机械设备库内设置空压站1间,内设空气压缩设备1套。

厂房依托

导热油炉间

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东侧设置一座导热油炉间,其单层布置框架结构,内置160万大卡电导热油炉,为各生产系统提供有机热介质。

厂房依托

化验室

本项目拟设置办公楼一层设置化验室,承担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分析。内置化验室仪器及化学药剂。

厂房依托

循环水

本项目循环水系统包括冷却塔、循环泵、循环给水管网。项目循环冷却水用水规模为50m³/h,循环给水温度30℃,循环给水压力0.4MPa;循环回水温度4555℃。本项目拟设循环水池1座,其有效容积为810m³。水泵房内设有循环水泵。

厂房依托

生活

办公

办公

本项目拟设办公楼1座,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位于厂前区内。

厂房依托

住宿

本项目拟设宿舍楼1座,主要为厂区内作业人员的住宿。

厂房依托

其他

本项目厂前区内设附属建筑1座,主要设置食堂、娱乐场所等。

厂房依托

四、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企业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日期

现场

马燕

2019.1.21

报告书编写人

陈小龙、吕玉琴、牛绪佳

2019.2.14

企业陪同人

曹继虎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一)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主体工程评价单元

1)盐酸胍生产车间评价子单元

熔融合成工段

粉尘因素:岗位工在投料过程中,由于落差,且密闭不严,有部分遗散,其过程中岗位工可能接触到其他粉尘(原料双氰胺粉尘、氯化铵粉尘)。

化学因素:氯化铵在100℃,情况下开始分解,分解成氨气和氯化氢,遇冷后又重新化合生成颗粒极小的氯化铵而呈现为白色浓烟;由于密闭不严,有少量物料挥发及遗散,此岗位在工艺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氯化铵烟、氨、氯化氢。

物理因素:在熔融合成工艺过程中由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及高温环境。

溶解除杂、减压蒸馏、减压蒸馏

化学因素:此岗位此岗位在溶解除杂、减压蒸馏、冷却结晶工艺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工艺过程中残留的氯化铵烟、氨、氯化氢。

物理因素:在熔融合成工艺过程中由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离心分离、烘干包装

粉尘因素:包装下料时由于落差,且密闭不严,有部分遗散,其过程中岗位工可能接触到其他粉尘(产品盐酸胍粉尘)。

物理因素:在离心分离、烘干包装工艺过程中由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振动及高温环境。

2)储运工程评价单元

1)原料库评价子单元:

粉尘因素: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存产生的物料遗散,其作业过程中岗位工可接触到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岗位工在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设备、机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危害。

2)成品库评价子单元:

化学因素: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存产生的物料遗散,其作业过程中岗位工可接触到其他粉尘(产品盐酸胍粉尘)。

物理因素:岗位工在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设备、机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危害。

3)辅助工程评价单元

1)维修车间:检维修作业若采用电焊维修可能会产生电焊烟尘、紫外辐射(电焊弧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等有害物质;打磨作业存在砂轮磨尘及噪声。

2)配电室:此系统岗位工在电路维护、配电输送过程中,岗位工可接触到工频电场、噪声危害。

3)空压站:该系统岗位工在巡检、设备启停等过程中可接触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危害。

4)导热油炉间:导电热油锅炉在设备运转,岗位工可接触到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高温、热辐射危害。

5)化验室:该室主要是负责原料、中间品、产品质检(所含杂质比分测定)工作,化验员在现场取样时可接触到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在化验室质检分析时可接触到氢氧化钠、氯化氢等化学试剂。

6)循环水系统:此系统岗位工巡检时可接触到各种泵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该项目工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

粉尘:其他粉尘(原料双氰胺粉尘、原料氯化铵粉尘、产品盐酸胍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等。

化学因素:氯化铵烟、氨、氯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热辐射、低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备注:其本项目涉及高毒物品有:氨、一氧化碳;通过接触时间、接触因素、接触人数分析,应将氨视为重点关注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1)化学有害因素风险评估分析

对拟建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选用《工业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GBZT 298—2017)中半定量评估法,对其进行分析、评估。

结果显示如下:

①主体工程评价单元盐酸胍生产车间评价子单元熔融合成配料工作业岗位接触的氯化铵烟、氯化氢接触水平均为高风险水平,氨接触水平均为中等风险水平。

本次评价认为主体工程评价单元盐酸胍生产车间评价子单元熔融合成配料工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为高风险水平。

②主体工程评价单元盐酸胍生产车间评价子单元溶解除杂、减压蒸馏、减压蒸馏工艺操作工作业岗位接触的氯化铵烟、氯化氢接触水平均为高风险水平,氨接触水平均为中等风险水平。

本次评价认为主体工程评价单元盐酸胍生产车间评价子单元溶解除杂、减压蒸馏、减压蒸馏工艺操作工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为高风险水平。

2)物理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分析

对拟建项目主体工程作业场所存在的噪声危害进行预测;结果显示主体工程作业场所噪声声级未超过85dBA),对作业人员影响较小。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1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为第十三款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一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及、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前提下,预测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各岗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不超过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措施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补充措施     其他补充措施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
31, 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编制的《宁夏信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纺织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二)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和专家个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经建设单位复核后提请专家评审组成员确认。确认后,建设单位依据(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中的附件4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方式:0951-30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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