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型水处理药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5 10:53:42    文字:【】【】【
摘要: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型水处理药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型水处理药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夏银川市 宁东镇
联系人:张晓磊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型水处理药剂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规模:年产75000吨水处理药剂产品

三、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①主体工程:无机类合成车间、有机类合成车间;②储运工程:装卸区、原料堆场、车间储罐(组)、原料储罐区、零时堆场;③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热、供电、自动控制、动力车间、包装回收车间、污水处理站、研发检验中心等。

本拟建项目组成基本情况见表1-1

1-1  本拟建项目组成基本情况一栏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无机类合成车间

一层,钢结构,层高13.1米,建构筑物面积781.60 m2;主要设备为不锈钢反应釜、搪瓷反应釜;用于生产复合型碳源水溶液、葡萄糖水溶液、除磷剂、重金属去除剂、三氯化铁、氨氮脱除剂、COD降解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铝铁、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聚合硅酸铝铁、磷酸氢钠。

新建

氧化铋室:内置电泳池、不锈钢水合反应釜,主要生产氧化铋纳米粉及其异质结

新建

有机类合成车间

一层,钢结构,层高17.1米,建构筑物面积589.60 m2;主要设备为不锈钢反应釜、搪瓷反应釜、结晶釜、蒸发器、全自动离心机、自动包装机,主要生产醋酸钠固体、副产品醋酸钠液体。

新建

储运

工程

物料运输

厂外物资全部采用汽车运输。

厂区内的固体产品运输采用叉车进行倒运,液体原料及产品采用

新建

装卸区

设置装卸区1处,占地面积为808.23m2,用于原料及成品的装卸车,装车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新建

原料堆场

位于厂区东部,研发中心西侧,占地面积1302.7 m2

新建

车间储罐(组)

占地面积1018.54 m2储罐区由北向南依次设6个产品中间罐(80m3)、1个硫酸储罐(80 m3)、1个盐酸储罐(80 m3

新建

原料储罐区

位于厂区西部,占地面积1433.77 m2储罐区由北向南依次设置2个磷酸储罐(500m3)、2个冰醋酸储罐(500m3)、2个甲醇储罐(500m3)。

新建

零时堆场

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1375 m2

新建

公用

工程

给排水系统

⑴给水:本项目日用水量为360m3,供水由工业园区内给水管网供应并与一期供水系统并接,供水压力P=0.35Mpa。供水水量、压力满足项目生产-生活-消防用水要求。

⑵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和冲洗水进入污水处理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

新建

供热

生产及生活用蒸汽量为6.5t/h,由工业园区内蒸汽管网供应,供气压力P=0.60Mpa。;采暖选用一台1.8MW/40℃/70℃蒸汽热水换热器。完全能满足本项目生产及采暖用汽要求。

新建

供电

本项目厂区内0.4kV总装机容量为1220kw,选用SCB13-630kVA/10/0.4型干式变压器2台,由园区10kV线路主供;备用(应急)电源来自现维水源公司供电系统和120kw自备发电机组。

新建

自动控制

本项目所需的检测、控制仪表及控制装置;关键设备本地及远程状态电机的启动、停止;以及报警系统等。

新建

动力车间

/二层,框架结构,层高8米,占地面积63.821 m2;主要设有材料库、维修间、高低压配电室、空气站(氮气)、冷水站。

新建

包装回收车间

位于厂区东北角,一层,钢结构,层高5.0米,占地面积147.01 m2

新建

污水

处理站

位于厂区东北部,一层,框架结构,层高5米,占地面积51.37m2

新建

研发检验中心

本项目设置研发检验中心,对在制产品的品质及性能的提高进行研究试验,同时对进厂原料、出厂产品、中间产品、工艺控制等项目的生产控制分析和监测。

新建

四、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企业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日期

现场

陈小龙

2020.8.25

报告书编写人

毛文玲、吕玉琴、牛绪佳

2020.9.15

企业陪同人

张晓磊

五、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一)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主体工程评价单元

⑴无机类合成车间:该车间主要用于生产复合型碳源水溶液、葡萄糖水溶液、除磷剂、重金属去除剂、三氯化铁、氨氮脱除剂、COD降解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铝铁、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聚合硅酸铝铁、磷酸氢钠。在工艺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原辅料有磁铁矿、硫酸亚铁、赤铁矿、硅酸钠、硫酸铝、三氯化铁、浓硫酸、氢氧化铝、氧化亚铁、纯碱(碳酸钠)、浓盐酸、磷酸、次氯酸钠、葡萄糖、醋酸钠、甲醇等。

岗位工在工艺过程中投料、物料运输、设备启停、巡检时由于设备密闭不严,可接触到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磁铁矿、赤铁矿)。

化学因素:硫酸、碳酸钠、氯化氢、磷酸、甲醇、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⑵氧化铋室:主要生产氧化铋纳米粉异质,采用铋锭阳极电化学腐蚀(电泳工艺)制备氧化铋纳米粉;在水合反应釜中进行水合反应制备氧化铋/钨酸铋异质结。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⑶有机类合成车间:该车间主要生产醋酸钠固体、副产品醋酸钠液体。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辅料有:金属铋板、精制盐、30%烧碱(氢氧化钠)、99%冰醋酸。

岗位工在工艺过程中投料、物料运输、设备启停、巡检时由于设备密闭不严,可接触到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

2)储运工程评价单元

本单元主要包括装卸区、车间储罐(组)、原料储罐区。

⑴装卸区:岗位工在物料装卸过程中可能接触到该项目原辅料、产品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硫酸、碳酸钠、氯化氢、磷酸、甲醇、氢氧化钠、噪声。

⑵车间储罐(组):该工程岗位工在巡检时可能接触到罐内存放的硫酸、氯化氢危害。

⑶原料储罐区:该工程岗位工在巡检时可能接触到罐内存放的磷酸、甲醇危害。

3)公辅工程评价单元

本单元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控制室、动力车间、污水处理站、化验室。

⑴给排水系统:岗位工在巡检时可接触到各类机泵产生的噪声危害。

⑵控制室:仪表工在中控室内进行监盘作业可能接触到较小的噪声危害。

⑶动力车间:主要评价内容为维修间、高低压配电室、空气站等。

①维修间:电焊作业可能存在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等危害因素;打磨作业可能存在砂轮磨尘及噪声。

②空气站:岗位工在巡检时可接触到各空压机产生的噪声危害。

③高低压配电室:岗位工可接触到工频电场、噪声等危害。

⑷污水处理站:污泥池的清淤作业中,岗位工可接触到污水沉淀池下存在的硫化氢及各类泵产生的噪声等危害。

⑸化验室:主要用于原料、装置的中间产品以及出厂产品的化验分析,质量评定和监督检查等,化验员在现场取样时可接触到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在化验室质检分析时用到的硫酸、氯化氢等化学试剂。

该项目工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

粉尘:其他粉尘(磁铁矿、赤铁矿)、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等。

化学因素:硫酸、碳酸钠、氯化氢、磷酸、甲醇、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氢氧化钠、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臭氧、化学试剂(硫酸、氯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另外,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原辅料硫酸亚铁、硅酸钠、硫酸铝、三氯化铁、氧化亚铁、次氯酸钠、葡萄糖、醋酸钠、冰醋酸、精制盐(氯化钠)、氢氧化铝、硝酸铋、钨酸钠等,产品醋酸钠、复合型碳源、葡萄糖、除磷剂、重金属去除剂、三氯化铁、氨氮脱除剂(高锰酸钾)、COD降解剂(次氯酸钠)、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铝铁、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聚合硅酸铝铁、磷酸氢钠、氧化铋纳米粉及其异质结以及磁铁矿、赤铁矿中存在的钛、锰、铝、铬等氧化物氧化铋生产过程存在的镍;以上有害因素或在生产中暴露量很低,或不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中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也无职业接触限值,故不做重点监测和评价,但不排除其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可能。

依据拟建项目的生产特点,本次评价过程的重点评价因素为:其他粉尘(磁铁矿、赤铁矿)、硫酸、碳酸钠、氯化氢、磷酸、甲醇、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4)特殊生产情况

密闭作业:沉淀池、罐及地沟内进行检修过程可能存在密闭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缺氧、有毒气体(硫化氢)等危害。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1、风险矩阵法有害因素危害特征评估

1)粉尘有害因素危害接触评估

本拟建项目存在其他粉尘的职业病风险评估指数为10,风险评估指数属于6-16范围内,属于中级别风险。

2)化学有害因素危害接触评估

本拟建项目主体工程无机类合成车间岗位工接触到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高温的职业病风险评估指数均为19,风险评估指数区间为17-20,属于低级别风险。

拟建项目选用《工业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GBZ/T 2982017)中半定量评估法,对拟建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酸、碳酸钠、氯化氢、磷酸、甲醇、氢氧化钠化学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得出以下结论:

①机类合成车间:主体工程无机类合成车间工艺操作工作业岗位硫酸、氯化氢、碳酸钠、磷酸、甲醇接触水平为中等风险。   

②有机类合成车间:有机类合成车间工艺操作工作业岗位氢氧化钠接触水平为中等风险水平。

3)物理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分析

①通过预测显示,本次预测无机类合成车间作业场所噪声声级最高未超过80dBA),低于行动水平,对作业人员影响较小。

②通过预测显示,本次预测有机类合成车间作业场所噪声声级最高未超过80dBA),低于行动水平,对作业人员影响较小。

详见资料性附件5风险评估

六、评价结论与建议
1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为第十三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六款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及、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前提下,预测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各岗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不超过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措施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补充措施

其他补充措施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
930, 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编制的《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型水处理药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二)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和专家个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经建设单位复核后提请专家评审组成员确认。确认后,建设单位依据(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中的附件4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方式:0951-30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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