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一至七泵站、八至十二泵站、共用干渠和宁夏专用工程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09 15:06:15    文字:【】【】【

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一至七泵站、八至十二泵

 

站、共用干渠和宁夏专用工程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吴忠市利通区、盐池县和同心县境内。工程自吴忠市东干渠(桩号31+200)引水,共用工程经利通区向南至盐池县李家大庄,到达向甘肃的分水点,向东至盐池县牛家口子泵站,为宁夏与陕西分水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东干渠引水点至各分水点之间区域。一至七泵站、八至十二泵站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对原有各泵站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合并并翻建,并对泵站的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实施维修改造以及拆除重建,以及对盐环定扬黄工程自动化系统的升级。共用干渠和宁夏专用工程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渠道及建筑物改造、管护道路改造、渠道弃土弃渣及边坡整治和风积沙治理,宁夏专用工程干渠及泵站改造等。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一至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427500万元,环保投资211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0%。八至十二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28175.73万元,环保投资为865.8万元,占总投资的3.07%。共用干渠和宁夏专用工程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30420.72万元,环保投资为1416.13万元,占总投资的4.66%。项目于20165月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10月开工建设,201812月正式投入运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负荷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 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初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与恢复。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处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要求。项目运行主管单位设有环境管理部门,配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体实施相应环境管理工作。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附件及下载地址

1、附件

1)验收意见

2)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下载地址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kJ-fxGOkxHnFM6NJAVing&shfl=sharepset

提取码:w2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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