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和甘油磷脂酰胆碱及甜菜碱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7 10:54:58    文字:【】【】【

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和甘油磷脂酰胆碱及甜菜碱项目

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现对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和甘油磷脂酰胆碱及甜菜碱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和甘油磷脂酰胆碱及甜菜碱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具体位置为化工新材料园区鸳冯公路西侧、启源路北侧,项目西侧为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北侧为中星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6.698964,北纬38.080702,计划用地面积86342.84m2,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3万元,占一期工程投资的8.55%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指挥楼、一车间、二车间、干燥包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储罐区、循环水站、制冷间、换热站、消防及事故水池、变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及用房;运营期计划生产香草醇丁醚50t/a、甘油磷脂酰胆碱100t/a4-甲基-5(β-羟乙基)噻唑80t/a2-乙酰基吡嗪20t/a

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针对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分别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工艺有机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除湿+吸附浓缩+RCO蓄热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后经P1Φ1.0×25m排气筒排放,含氯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回收”工艺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加盖收集后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经P2Φ0.5×20m排气筒排放;项目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同时,项目排放污染物均为现状达标污染物,其叠加后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排放其他污染物中正丁醇、乙醇、乙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正己烷、二氯甲烷仅有短期浓度,其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项目环境影响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总量约25.27m3/d;纯水系统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蒸汽冷凝水排入园区高盐清净下水管网,排放量约120.80m3/d;事故期间废水排入事故水池内,事故结束后限流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在任何情况下的任何废水均不会直接排入当地的地表水体中,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本项目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分区,并严格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正常状况下可有效防止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出现裂缝并发生渗漏,经预测结果可知,污染事故发生100天时,COD对潜水影响范围基本达到厂界,建设单位应在污水处理站下游厂界附近设置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及时发现污染物渗漏影响,并采取措施避免泄露污染物持续扩散。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生产车间内打料泵、输送泵、空压机、振动筛等,其噪声源强在75dBA)—110dBA)之间,经预测结果可知,在对各设备分别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项目运营期按照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对各类固体废物分别进行处置;甘油磷脂酰胆碱生过程中产生的废钙盐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时,可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置,产生总量约37.10t/a,定期运至石家庄市和合化工化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回收利用;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9t/a,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且产生量较大,包括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总量约265.15t/a,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包括正丁醇储罐泄露引起的中毒事故,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乙醇、二氯甲烷储罐泄露发生的池火灾事故及二硫化碳储罐泄露遇明火发生的爆炸事故,经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最大风险值为1.2×10-5,小于行业风险值8.33×10-5,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和甘油磷脂酰胆碱及甜菜碱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宁东基地总体规划,项目的选址合理,平面布局科学,公众意见支持;通过对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宁夏信达昌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刚/15929287011

(2)环评公司:

名称: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工/0951-3060573lamonben@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请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八楼或登录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news/class/)查阅,全本公示见附件下载。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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