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沃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十字河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宁夏华沃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十字河污水处理站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字河污水处理站项目;
2.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麻黄山乡;
3.建设单位:宁夏华沃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水处理和回注建设规模确定为500m3/d,设备处理能力25m3/h。
5.建设性质:新建;
6.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6400m2;
7.投资规模:总投资2161.35万元;
8.建设内容:建设采出水处理及回注站,包括采出水处理系统及净化水回注系统,配套建设值班室、水处理工房、加药间等。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夏华沃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经理 联系方式:18152315202 邮箱:123664087@qq.com
2、评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951-3060573 邮箱:2973685787@qq.com
三、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公众参与,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1.项目现场踏勘;2.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调查;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公众参与调查;5.资料购置及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1.资料归纳整理;2.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分析;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6.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7.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2.您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不赞成请说明原因)?3.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有何意见或建议?4.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不合理请说明原因)?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